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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9-12-02  点击量:58095次  分享至

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天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派遣到天心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天心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1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或文秘类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应用,年龄在2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女性,身高158CM以上,形象气质好;
5、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12月6日-12月8日。
(二)报名地点:长沙市天心区人事局2332会议室(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大楼南栋3楼)。
(三)报名方式: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推荐书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以及彩色同底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报名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731-85899315,联系人:王主任、小谢。
四、笔试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和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证体检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考察前,由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考察不合格的,该岗位可空缺,也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天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年薪总额约3万元,并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单位提供免费午餐,不提供住宿。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2000元/月。
长沙市天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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