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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天心区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18  点击量:59258次  分享至

天心区为广纳各类人才,拟面向全国选用4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用原则 选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性质及待遇 选用人员纳入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岗位条件。 四、选用岗位人数和岗位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岗位条件
01 党校工作人员 1 经济学相关专业。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02 党校工作人员 1 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相关专业。
03 水利工作人员 1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水流水电工程、水灾害与水安全、水务工程。 男性。
04 城建工作人员 1 给排水相关专业。 男性,有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选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长沙晚报》、《潇湘晨报》及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等报纸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向纳入“211工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寄发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仅限长沙地区外人员报名,不接受长沙地区内(含区、县)人员报名。报名者登陆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下载《天心区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送到报名邮箱(邮箱名为txrsj2010@163.com),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下午5点进行报名审核。 (3)现场确认:通过审核的报名者于笔试前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推荐书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以及彩色同底一寸照片2张到长沙市天心区人事局2332办公室(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大楼南栋3楼)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8日-7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推荐书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以及彩色同底一寸照片2张到长沙市天心区人事局2332办公室(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大楼南栋3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笔试 选用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10方可开考。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科目中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的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按照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用人数和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推荐书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01、02号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试教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03、04号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试用 按照基础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在单位或学校的品行表现、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等。经考察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时间为3个月,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表现以及干部群众评价提出是否合格的试用意见。 (七)公示 试用合格者,经区人事联席会议审定后,在天心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办理调入手续。考试、体检、考察和试用无合适人选时,均可实行空缺。 六、组织领导 本次选用工作在区人事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区人事局负责牵头,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各有关部门配合支持。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定向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1-85898312)。 未尽事宜,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长沙市天心区人事局:0731-8589932185899317。   附件:天心区报名表.doc     201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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