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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天心区合同制城市协管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02  点击量:57305次  分享至

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招聘合同制城市协管员公告  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天心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合同制城市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性别不限,其中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女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5cm以上; 3、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发布招聘公告:(2009年9月1日-9月9)。在《湖南日报》、《潇湘晨报》、《长沙晚报》、及长沙人才网、天心公众信息网、天心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0日—9月13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仅限长沙地区外人员报名,不接受长沙地区内(含区、县)人员报名。报名者登陆天心人事人才网(www.rsj.gov.cn)、天心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下载《天心区公开城市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送到报名邮箱(邮箱名为rsj85899321@163.com),工作人员于每日下午17:00进行报名审核。通过审核的报名者于2009年9月10日至13日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到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大楼南栋2302室(联系电话0731-85899316)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合格者,发放准考证。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本人简历一份等相关资料到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大楼南栋2302室(联系电话0731-85899316)现场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三)笔试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应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这一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数。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及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 (七)审批和公示 对已审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可正式录用。 (八)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具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聘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关政策另行研究决定。 五、组织纪律要求 聘用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区人事局配合,区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涉及与报考人员为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情况的,应当回避。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天心区招聘城市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200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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