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08-08-03 点击量:51925次 分享至
厦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简章
本中心系厦门市财政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岗位1:物业日常维护管理 辅助岗位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电气、土木相关专业,男性,30周岁以下,本市户口,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熟悉机电、建筑、绿化、道路、水电等专业技术。
岗位2:资产管理及运作 辅助岗位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08年应届毕业生,资产经营、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相关专业,30周岁以下,本市户口,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4日、15日
报名地点:厦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综合科(美湖路43号惠豪中心四楼)
联系人:肖小姐、邱先生 联系电话:2223272
报名表可在厦门人才网(http://www.xmrc.com.cn)下载或直接前往报名地点索取。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等。
四、招聘办法
根据《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上级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本次招考非在编工作人员,采用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及心理素质。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排名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后,由本中心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七、薪酬待遇
1、 工资报酬根据《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厦门市财政局有关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厦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二OO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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