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黑龙江省图书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16 点击量:41067次 分享至
黑龙江省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残联发[2009]8号)文件精神,支持残疾人事业,结合省图书馆工作需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省图书馆用人制度的要求,从岗位设置的实际需求出发,对所需残疾大学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省图书馆信息咨询部
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卫生)参考咨询馆员。1名.
招聘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品质量与安全;
外语语种:英语;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残疾大学生(轻度肢残,有三级残疾证)。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图书馆事业;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4、年龄25周岁以下,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按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达3:1以上。
(三)资格审查。
(四)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5日-2009年7月28日。
报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18号省图书馆人事科
联系人:姜以敏
联系电话:85990600
五、考试、考核办法
根据岗位、专业,对考生实际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图书馆所需专业岗位的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分数和所报岗位按3:1结构比例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面、形象仪表等。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为现实表现,包括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等。
考试与考核的具体内容及评分项目由考试考核领导小组会同有关专家拟定。
六、体检
考试与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专业和个人综合得分名次等额确定人选,并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依该专业排名顺序递补。
七、录用
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方案》由省图书馆招聘考试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实施。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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