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黑龙江省评剧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16 点击量:40585次 分享至
黑龙江省评剧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评剧院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黑龙江省评剧院用人制度改革的要求,从岗位设置的实际需求出发,对所需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依法办事,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招聘计划
招聘评剧表演专业人员5名。
学历:中专以上;
专业:评剧表演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年龄2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2.按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根据特殊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3.资格审查
4.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5日---2009年7月30日
报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11号黑龙江省评剧院
联系电话:0451-82704142
五.考试、考核办法
1.根据岗位、专业,对考生进行实际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为基本功、身段、戏曲唱段。满分100分。
3.考核内容为现实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等。4.考试与考核的具体内容及评分项目由考试考核领导小组会同有关专家拟定。
六.体检
考试与考核结束后,根据个人得分名次等确定人选,并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依该专业排名顺序递补。
七.录用
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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