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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苏宿迁市水务局、劳动局、规划局招聘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22  点击量:45798次  分享至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水务局

公开选拔引进硕士研究生简章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引进硕士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引进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水务事业,具有为宿迁水务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选拔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选拔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选拔引进程序: 

本次选拔引进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选拔引进条件者,于2008年6月2日至6日到市人才市场(发展大道11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引进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人事局、市水务局共同组织。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水务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水务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市水务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水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拔引进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水务局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84399019(宿迁市水务局纪检监察室)。

五、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0527-84399021  赵  敏(水务局)

          0527-84368361  杨苏峰

选拔引进职位、条件及有关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 rsj.suqian.gov.cn

宿迁水务网 swj.suqian.gov.cn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水务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表

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拔引进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岗位

选拔引进人数

选拔引进人员条件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市新沂河调度工程管理处

1人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水利工程或农田水利、水资源、水利规划与设计、农业水土工程

 

市淮西水利工程管理处

1人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水利工程或农田水利、水资源、水利规划与设计、农业水土工程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规划局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宿迁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08年5月26日至30日到市规划局办公室1704房间(洪泽湖路140号建设大厦)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

报名者填写《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本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报名材料必须齐全,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市规划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专业技术知识占40%。

  笔试时间:2008年6月21日,上午8:30-11:00。如有变化则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08年7月5日。如有变化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规划局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规划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市规划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规划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规划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84387902(宿迁市规划局纪检监察室)。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规划局 0527-84387226  蔡 军

           市人事局 0527-84368361  杨苏峰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 rsj.suqian.gov.cn

宿迁规划网 http://ghj.suqian.gov.cn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事局、宿迁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规划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表

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1人

本科及以上

城市规划

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人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

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人

本科及以上

地理信息系统

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人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软件)类

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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