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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省鹤壁市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7-19  点击量:43087次  分享至

鹤壁市 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144名,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高中教师 34名、初中教师 42名(其中特殊教育教师 2名)、小学教师 68名(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尚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年龄在 30周岁以下( 1978年 4月 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可放宽到 35周岁以下( 1973年 4月 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6. 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008年 7月 21日至 7月 25日,应聘者可在每天上午 8: 00- 12: 00和下午 15: 00- 18: 30到鹤翔小学(淇滨区黄山路 88号)报名。


(二)报名要求


1. 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需持证件:


1 2008 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往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上述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 2份,统一 A4纸张复印),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由应聘本人携带 6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报名,不得代报,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所在辖区(乡、镇)办事处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提供)。


3. 填写《鹤壁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 2份,进行信息采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交纳报名考务费 80元。


4.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 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的岗位从同学段、同专业未录用的,同意调剂报考单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开考,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此岗位从同学段、同专业未录用的,同意调剂报考单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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