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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省光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70名]

发布时间:2008-07-31  点击量:44033次  分享至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报市人事局、市编办批准,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教师共270名。
    其中,中学210名:语文42名,数学37名,英语47名,物理26名,化学18名,政治10名,地理7名,历史7名,生物9 名,体育3名, 音乐1名,美术1名,建筑1名,烹饪1名;小学60名:语文15名,数学6名,英语37名,计算机2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02年以来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招毕业生(尚未就业)和到我县“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应聘者须为已派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光山籍毕业生,已与我县学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并经县教育局签章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对口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报考中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须具备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语言障碍。
    3、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人事局开具的介绍信)。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就业协议书或证明。
    4、具有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被开除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规定要求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8月4日至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报名实行现场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四楼教师招聘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凡具备以上条件者,报名时需提交: 1、身份证、户口本(或原户口本、户口迁移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或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4、教师资格证;5、报考小学教师者签订的双向选择意向协议书一份;6、电子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拍照);7、填写《2008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8、报名考务费80元,信息采集费15元。身份证、户口本(或原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者根据专业对口和专业相近的原则,只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中学教师只报学科,报考小学教师须报具体学校及学科。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应达到3: 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的一日内改报其它职位。凡不愿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退还已交报名考务费和相关材料。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1、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试卷按中学和小学两个层次出题。满分为30分。2、专业知识:(1)报考中学教师,考高中现行教材相应学科专业知识;(2)报考小学教师,考初中现行教材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70分。
    (二)照顾加分: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加8分; “三支一扶”(支教)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加2分,考核优秀的加3分。
    (三)考生所得分数计算办法:考生所得分数=教育基本理论成绩+专业课成绩+照顾加分。
    (四)考试时间:2008年8月17日上午:9: 00 —11:00,考专业知识;下午15:30—16:30,考教育基本理论。
    (五)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公布考试成绩:8月20日至8月24日。照顾加分同时公布。
    (七)确定初选对象
    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所报考职位和所得分数,按各层次各学科招考职位,按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层次同学科初选人员。凡进入初选最低分数线的末位成绩并列者,依次取学历高者,学历相同的取专业分数高者,学历相同、专业分数相同取毕业年限长者,以此确定初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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