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南省淮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8-08-07 点击量:42556次 分享至
根据我县教育发展的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为解决目前我县紧缺教师的实际问题,经县政府同意,现拟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的,以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为前提,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采取考试与考 核相结合的办法,以专业知识考试、专业课试讲和考核等为手段,公开招聘一批热爱教育事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化我县教师队伍年龄及知识结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高中及实验学校教师:全国范围内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二)乡镇初中教师:全国范围内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非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三)乡镇小学教师:全日制中师(中专)毕业生且已取得了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考市场营销、旅游、烹饪等职业技术学科: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可以报考,若被录取聘用者,二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者不予续聘。
以上毕业生均系指2002年以来尚未就业者。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免予笔试,直接进入试讲、考核程序。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200名。其中高中教师110名(含实验学校),乡镇初中教师50名,乡镇小学教师40名。学科名额分布详见附表(淮滨县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名额分配表)。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者。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办法
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按照笔试、试讲、考核等程序进行。具体方法是:
(一)笔试。笔试实行100分制,闭卷进行。笔试的内容:报考高中及实验学校教师考现行高中教材知识;报考乡镇初中及小学教师考现行初中教材知识。具体内容为本人报考学科的知识。
(二)加分。2005年以来,在我县“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3分。
(三)试讲。试讲实行100分制,试讲的内容:高中为现行高中(一、二年级)课程。初中为现行初中(七、八年级)课程,小学为现行五、六年级课程。报考哪个专业试讲哪个专业内容。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办法进行。试讲的先后顺序和课题均采取抽号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提前通知本人。
(四)考核、体检、聘用。对初选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后,按笔试和试讲分数的高低顺序分学科依次确定聘用对象。
(五)填报应聘志愿。在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名额分配数内,由应聘者本人与有关县直学校及乡镇中心校、初中通过“双向选择”的形式拟定聘用意见,填写《应聘志愿表》。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8月7日—13日)。报名体现个人自愿。报名须交:①应聘申请;②《毕业证》;③《身份证》;④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⑤电子照片2张(由本人到指定地点拍照);⑥《教师资格证书》;⑦报名考务费140元。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含学校加章的就业协议书)均要求为原件和1份复印件;核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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