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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贵州省湄潭县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6-24  点击量:42065次  分享至

为迎接国家2008年对我县"两基"的复查验收,确保我县基础教育的巩固和发展,着力解决中小学学科教学不配套和边远山区师资不足的问题,拓宽我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同时确保我县高中扩招计划的实现,维护全县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5名,初中教师7名,小学教师8名,共计40名。结合我县学校编制及学科需求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学校及学科人数
(一)高中:25名

科目学校

计机

湄潭县求是

高级中学

1

1

2

 

1

 

 

 

1

 

 

 

6

湄潭县职业

高级中学

 

 

 

 

 

 

 

 

 

 

1

 

1

湄潭县

湄潭中学

3

2

2

 

 

 

1

 

 

1

 

1

10

湄潭县

湄江中学

1

 

1

1

 

1

2

1

 

 

1

 

8

合  计

5

3

5

1

1

1

3

1

1

1

2

1

25

 (二)初中:7名

  学   科人    数学  校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合计

湄潭县马山职业初级中学

 

1

 

 

1

湄潭县马山中学

1

 

 

 

1

湄潭县高台中学

 

 

1

 

1

湄潭县石莲中学

 

 

1

 

1

湄潭县复兴中学

 

1

 

1

2

湄潭县西河中学

 

1

 

 

1

合计

1

3

2

1

7

 (三)小学(教学点):8名

 学   科        人  数学  校      

语文

数学

合计

湄潭县高台镇煤洞坡小学

1

 

1

湄潭县西河乡万兴小学

 

1

1

湄潭县复兴镇永联小学

1

 

1

湄潭县新南乡培华小学

1

 

1

湄潭县石莲乡黎明小学

 

1

1

湄潭县茅坪镇小龙小学

 

1

1

湄潭县石莲乡官堰小学

1

 

1

湄潭县西河乡西坪小学

1

 

1

合计

5

3

8


二、公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立足县情,合理配置师资;

(三)按学科岗位以考试形式公开招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岗聘用;

(四)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聘用上岗。

三、公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近两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未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

(三)报考高中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地理学科岗位的在职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户籍不限(本县在职教师不能报考)。本市其他县的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

(四)报考初中、小学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湄潭户籍。

(五)在职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四、公开招聘办法

按学校学科岗位以考试(笔试、面试)形式公开招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岗聘用。

五、公开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三)资格审查;(四)笔试,面试;(五)考核;(六)体检;(七)公示;(八)上报遵义市人事局审批;(九)签订合同。

(一)发布公告:

拟在《遵义日报》、遵义人事人才网、遵义视窗、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和湄潭教育网,就招聘类别和学科、招聘条件及办法、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08年6月20日-7月4日。

(二)报名:

1、报名要求:分学校、学科报名。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验证后交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考务费150元、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①高中教师: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必须达3人以上(含3人)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该岗位考试,该学科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②初中教师:每校单科学科的报名人数必须达3人以上(含3人)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该学校该学科考试,该学科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③小学教师:每校单科学科的报名人数必须达3人以上(含3人)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该学校该学科考试,该学科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2、报名时间:2008年 7 月5日- 6日

3、报名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以上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招聘计划后,已报名人员又不愿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学科岗位的,可凭收费依据退还考试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进入考核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确定名次进入体检、考核。

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式成绩×50%

1、考试内容:

①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内容占70%,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招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报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登记确认后,暂时封存,待面试结束后,一并公布)。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②面试形式为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考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

说课工作结束后次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在遵义师范学院张榜和在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公布7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08年7月7日下午2:30 - 5:00

面试时间:2008年7月9日上午8:30开始

3、考试地点:

笔试、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但每个学科岗位最多只能递补两次。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遵义师范学院、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教育网及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录用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八)上报遵义市人事局审批。

(九)签订合同: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与学校签定5年定点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湄潭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颜建禾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 赵建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龚自强  县人大副主任

 周开迅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高  毅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甘国华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世贵  县监察局局长

 程升国  县编委办主任

 罗德勇  县财政局局长

 陈守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曾应庆  县教育局副局长

 汪  忠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忻  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程辽东  求是高级中学校长

                 戴  林  湄潭中学校长

犹文山  湄江中学校长

张启强  职业高级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陈守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应庆同志、汪忠同志、王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考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 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0852--4229225(湄潭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本方案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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