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贵州省农机局招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6-19 点击量:40207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为保证人员素质,严格进人渠道,经省人事厅同意,省农机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岗位:
1、贵州省机电学校教师1名;
2、贵州省农业机电学校会计1名、教师7名、实验实习指导教师1名、工勤人员1名;
3、贵州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2名。
具体要求见《2008年贵州省农机局公开招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4、报考非教师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计算。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外表端庄,字迹工整,语言流畅,思维敏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告:在贵州人才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告。
2、报名时间:2008年6月25日--6月27 日,共3天。报名地点:中国贵州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8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内报名人员一般应由本人报名,省外报名人员可由本人报名,也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经人事厅批准后,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考计划。
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
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于2008年6月11日在贵州省农机局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008年7月21日。
笔试考试科目为:1.《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2.《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归并到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60%计算。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60(含60分)以上,按专业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且按招考职位3:1比例确定,并向社会公告。如所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与所招考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调整该职位的招考计划。并向社会公告。面试时间2008年7月23日。
五、试讲
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试讲时间暂定2008年7月25日。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按专业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主要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七)截止到2008年8月30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经省农机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从该职位试讲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六、录用审批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www.gzrs.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报省人事厅审批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录用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七、监督工作
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在招考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1-5950520
监督电话:0851-5966706
附件一:《2008年贵州省农机局公开招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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