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贵州册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方案
发布时间:2008-09-24 点击量:42903次 分享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我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008年册亨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考的原则 LRB兴义之窗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自主择业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专业对口与县内紧缺学科人才配置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空编补员的原则。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至2008年10月31日在我县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6.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国家机关、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和试用期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本县安排就业后辞职和自动离职的人员;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考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 9月22日- 9月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③、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持所在县团县委服务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持县"引导办"证明;
④、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考生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2008年册亨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考办研究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计划在开考前面向社会公示。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报名考务费按照以考养考的原则,经县政府同意,按每人200元收取。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9月25日,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