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南京市教育局下发《给南京市中小学教师15条礼仪建议》,要求教师着装要“忌脏、忌露、忌透、忌短、忌紧、忌异”等 “六忌”。《建议》指出,外穿的衣服不能过于单薄透明,不外穿吊带衫,不佩戴夸张的耳环、项链等饰物,不能染指甲和头发。(《扬子晚报》9月15日)
邳州教育局发文件提醒教师在网上别乱发言被批禁止教师言论自由之后,南京教育局对教师礼仪发出建议书,要求教师勿穿“露透紧”衣服,又被批为是公权对教师私权的侵犯,甚至被认为是鲁迅笔下的由短袖子想到杂交的旧思维的结果,似乎是教育局刻意与广大女教师过不去。
作为曾经的教师,笔者以为教育局向教师发出礼仪建议书,要求勿穿“露透紧”衣服等,不但不是乱作为,绝非是教育局无事在“看到白胳膊想到大腿”拍脑袋想出来的,相反是教育局将教师礼仪这门学问以简短的建议书形式发给教师,目的是对近些年来一些教师在礼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错误的纠正,实际上是对教师礼仪的一种正确引导而已。
固然教师的穿着属私权范围,属私人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即可,但是,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其职业特点决定了着装需要符合教师礼仪,不可像其他行业那样随意、自由。教育局发出的建议书不是禁止中小学教师穿“露透紧”衣服,而是要求教师在学校上班期间勿穿“露透紧”衣服,而且教育局只是发出建议,并非对教师的强制要求,谈不上是公权对私权的侵犯和干涉。其实即使教师没有按照教育局的建议书要求自己,教育局并不对其给予惩处。
事实上,教师这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确实在学校上班期间不适合穿“露透紧”衣服,这并非是教师高尚职业的要求,而是教育、教学的要求,是教师礼仪的最低要求。一方面中小学对学生衣着方面要求比较严格,禁止学生穿“露透紧”衣服,作为教育和引导学生的教师首先对自己就要严格要求,毕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就要在衣着方面要为学生树立榜样,就要从自身做起,带头不穿“露透紧”衣服,否则禁止学生穿“露透紧”衣服的校规难以服众。另一方面,教师穿“露透紧”衣服,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走光,对于青春期的中小学学生健康成长不利,这也要求教师要时刻注意自身的形象。
如果一个教师在衣着方面都不能按照教师礼仪的基本要求约束自己,那么这样的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恐怕难以让人相信,更别说师德高尚了。笔者以为,教育局向教师发出礼仪建议书,要求教师勿穿“露透紧”衣服,社会应当给予的不是批评和骂声,而是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