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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招办揭秘招生五大骗术 提醒家长要小心

发布时间:2010-07-12  点击量:886次  分享至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12日讯(本网记者 叶琦)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工作刚刚开始,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高考录取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进入活跃期。省高招办昨日发布消息称,每年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社会上总有一些人利用部分考分相对较低的考生和家长企盼上好大学的心态,施展种种骗术,从中谋利。有关人士提醒考生及家长,千万不要偏听偏信中介组织或中介人,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省高招办将多年来招生骗子惯用的诈骗手法,归纳为以下五种:

  骗术一:谎称与某高校有熟人,有“关系”,能够拿到“内部指标”、“机动计划”等,让家长“先付定金后入学”,骗得定金就逃之夭夭。有的不法分子甚至伪造印信证件和录取通知书后,假冒某某高校网站,设立虚假咨询处和咨询电话等,进行异地诈骗活动。

  骗术二: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开放教育等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考生及家长。由于不少考生和家长对我国现行的各种高等学历教育形式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无形中给了招生骗子以行骗的机会。家长花钱后,的确拿到了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但入学后才知道就读的,不是经过教育部注册认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专业学籍,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或网络教育学院等。骗术三: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声称可录取分数较低的考生,花钱即可上大学;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定向、委培之名,许诺降分录取,骗取定向培养费。

  骗术四:谎称“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向考生及家长收取数额不等的“培养管理费和服务费”。有的不法分子采取伪造军校招生公文、公章等手段蒙骗考生或家长,同时声称军校为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可以不经过统一的招录途径录取考生,从而更具迷惑性。

  骗术五:利用录取信息进行欺骗。高招录取期间,有些骗子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考生号,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或通过招生工作人员了解考生投档轨迹,本属正常投档和录取的,却向考生家长谎称是由于他找朋友,花钱疏通关系才被录取,借机向考生家长邀功请“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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