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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

发布时间:2015-06-09  点击量:1610次  分享至

如何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公布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明确提出,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


据悉,为破解城市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的难题,作为全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成都市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改革。该市已有19个区(市)县成立了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全面深化“县管校聘(用)”人事机制改革。“县管校聘(用)”人事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教师聘任制度,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由中心与教职工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学校与教职工签订岗位管理合同,“县管人员身份、学校合理使用”,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需求统筹实施派遣任教,变人才的单位所有制为区域共享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教师的“人才身份”归谁管的问题,实现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彻底打破了教师流动的体制障碍。


该计划提出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相对稳定。


当前,我国乡村教师约有330万人,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因素影响,乡村教师队伍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制约了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该计划提出了8个方面举措。主要包括: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城市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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