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颁布“禁酒令” 禁止教师酒后上课
发布时间:2012-02-06 点击量:1439次 分享至
新学年伊始,鄂州市鄂城区教育局昨日披露,该局已颁“禁酒令”,严禁教师酒后上课。
据了解,本月1日,该局召开大会,明确提出了“三坚持、三严禁”作风建设要求,要求坚持上班签到制度,坚持校长带课制度,坚持校长教师住校制度,严禁教师工作日中餐饮酒(禁止上晚自习的教师晚餐饮酒),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鄂城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这个“禁酒令”要从校长做起,该局将组织对执行“三坚持、三严禁”情况进行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据鄂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士称,鄂城区教育局出台这个规定,是该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首个“禁酒令”,此做法值得肯定和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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