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治校,还需“因校制宜”选校长
发布时间:2011-01-14 点击量:1169次 分享至
笔者注意到,这条普通的消息被推到某门户网站的首页,短短几个小时之内,网友跟帖数达到2500多条。再进一步分析这些跟帖,大多传递出对教育去行政化改革的悲观与失望情绪。
这条消息引起如此强烈的关注,在于其所处的背景,即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下称《纲要》)于去年7月颁发,其中的10大改革任务500项教改试点已于去年12月启动。根据《纲要》,我国要改革教育管理体制,要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其中,涉及大学校长的具体内容,包括“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但与《纲要》的具体文本对比,现实中的做法,似乎没有丝毫变动。
由一所大学校长转任另一所大学校长,依照干部交流制度,是完全合适的。但是,对于大学来说,一所大学的校长,一定适合担任另一所大学的校长吗?需知,每所大学的办学传统、办学风格都不同,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人选。不考虑学校办学特点的校长轮换,无非说明两点问题。其一,学校没有特色,能管理好A校,就可以管理好B校。事实上,我国高校的“千校一面”问题早已尽人皆知。其二,有关部门注重的是干部交流和管理,更多考虑行政级别是否合适,而较少对大学领导岗位的具体要求予以考虑,使官场和大学形成无缝衔接,最后成为“一体”。当然,在目前的管理制度中,大学本就是一级政府,政府部门官员能管好一个地方、一个政府部门,也自然能管好大学。
在《纲要》中,上述这些问题,已经是经过讨论、审议,是达成共识的需要治理的教育问题。在《纲要》中,十分明确地提到,“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必须从根本的财权、人事权进行改革,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
大学校长的任命机制,决定了大学的基本管理制度,可以说是教育改革的重要观察点。这一机制如果改革,则反映了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决心,如果这一机制基本不变,则意味着描绘得很好的教改思路,只是停留在口头和文件上。
客观地说,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启动的《纲要》制订工作,已经激发出公众的教改热情,只是期望现实不要一次次“论证”教育改革只说不改,不动真格,不敢啃硬骨头,进而浇灭大家的热情。对此,有关部门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尽快推进《纲要》的落实。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1月10日,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同日更换校长。中组部宣布:原天津大学校长龚克任南开大学校长,天津市科委主任李家俊任天津大学校长。
熊丙奇
专栏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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