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80W/年
相关待遇 1.初次录用者聘用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无奖励年薪。试用期结束后,经学校考核合格者,按核定年度总收入标准和集团薪酬制度发放;特别优秀者每年给予特殊奖励。 2.管理人员年度总收入面谈。 3.按国家政策和集团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事代理、职称评审。 4.工作期间学校食堂提供餐饮。 5.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申请入住教师公寓。 6.年度总收入为税前总额(包括个人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和各种税费)。 7.薪酬发放办法根据集团薪资改革方案执行,个人税费缴纳按国家政策法规执行。 8.可享受学校当地的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到岗时间: 立即到岗
资格条件 1.有5年以上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经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年龄可适当放宽); 3.荣获县(市、区)级以上名校长称号者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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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0W/年
嘉兴-海宁市 5年以上 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