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面向国内诚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12 点击量:4399次 分享至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以工科专业为主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并于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项目验收。创办五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求是、笃实、创新、立业”的校训,按照“内涵发展,质量立校;开放融合,服务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质量为本,培养技术应用型、工程实施型、基层管理型的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致力文化传承,强化科技服务,拓展开放式教育。目前,学校政校企合作平台稳固,社会服务能力强,是华南地区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有广州天河和花都两个校区,开设专业41个,全日制在校生约14000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26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待遇及优惠条件
(一)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带头人待遇可面议。
(二)优惠条件
1.正高职称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家费20万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家费15万元;大学本科学历,安家费1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其安家费按1.5人计算,即一个人拿全额,另一个人拿半额。
2.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费:工科3万元,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已享受安家费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正高职称人员,不再享受科研启动费。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28日止。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注明应聘岗位及岗位代码,否则不予受理。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与身份证、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招聘公告上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gdcp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万行教师人才网+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
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主题格式要求发送的,不予受理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我校将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15年3月16日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发布复审通知。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根据复审通知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期间有2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聘者政治面貌、工作职务和工作年限等);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担任过校、院(系部)学生会、团总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者,须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部)开具证明材料原件(具体模板见附件4)或提供相应的聘书原件、复印件。
(6)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复印件。
(7)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9)《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个人亲笔签名)。
五、考试
1.应聘岗位要求只有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才符合条件的,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其它注明需参加笔试的,不论具备何种学位和职称,均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要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务必留意网站信息。同时,我校亦拟采用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1)专任教师。面试采用试讲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时间约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成绩×50%,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应聘岗位只要求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应聘岗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辅导员。面试采用自我陈述及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个考生自我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自我陈述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单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得出平均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辅导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高等院校2015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三)年龄要求计算截止至2015年3月16日(资格审核结果公布之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
(二)咨询电话:020-85684980(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马老师);监督电话:020-37231776(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5日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表
序号 | 用人部门 | 招聘岗位及等级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专业代码) | 学历学位 | 职称及其他条件 | 年龄要求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学院(1人) | 路桥工程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七级或四级) | A | 1 | 土木工程(A0814) 交通运输工程(A0823) | 研究生(博士) | (1)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正高职称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2)要求目前正在主持两项以上的省级项目,本科学习阶段是道路方向。 | 45周岁以下 | 专业带头人。面试 |
2 | 运输管理学院(2人) |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十级或七级) | B1 | 1 | 国际贸易学(A020206) | 研究生(博士) | (1)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2)应聘者为副高以上职称者,高级职称对应的专业应该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学位为硕士以上。 | 博士限35周岁以下,副高40周岁以下,正高45周岁以下。 | 面试 |
3 | 物流管理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十级) | B2 | 2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物流工程方向)(A082303)、物流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B081207) | 研究生(博士) | (1)应聘者本科阶段教育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且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2)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 面试 | ||
4 | 轨道交通学院(5人)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七级或四级) | C1 | 1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A082304)、车辆工程(A080204、B080306)、交通设备信息工程(B081209)、交通工程(B081202) | 研究生(博士) | (1)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正高职称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2)学科或专业要求轨道交通车辆方向。 | 50周岁以下 | 专业带头人。面试 |
5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十二级) | C2 | 2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A082304)、车辆工程(A080204)、交通设备信息工程(B081209)、交通工程(B081202)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1)具备副高以上职称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2)学科或专业要求轨道交通车辆方向; (3)有丰富轨道交通行业工作或教学经验者优先。 | 1、硕士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 2、副高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 | 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 |
6 |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十二级) | C3 | 1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A082302)、交通设备信息工程(B081209)、电气工程(A0808)、控制科学与工程(A081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1)具备副高以上职称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2)学科或专业要求铁道信号方向; (3)有丰富轨道交通行业工作或教学经验者优先。 | 1、硕士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 2、副高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 | 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 |
7 | 轨道交通机电类教师(专业技术十二级) | C4 | 1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A082304)、车辆工程(A080204、B080306)、交通设备信息工程(B081209)、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A082302)、交通工程(B081202)、电气工程(A0808)、控制科学与工程(A081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1)具备副高以上职称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2)学科或专业要求轨道交通车辆、铁道信号方向; (3)熟悉轨道车辆、控制技术,具备嵌入式系统、PLC技术应用能力者优先; (4)有轨道交通行业一线相关技术工作经历者优先。 | 1、硕士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 2、副高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 | 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 |
8 | 机电工程学院(5人) | 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四级) | D1 | 1 | 控制科学与工程(A081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1)正高职称; (2)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行业高级职称优先。 | 50周岁以下 | 专业带头人。面试 |
9 | 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十级或七级) | D2 | 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A081101) | 研究生(博士) | (1)具备副高以上职称者优先; (2)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 40周岁以下 | 面试 | |
10 | 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七级) | D3 | 1 | 工业设计(B080303)、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A1305) | 本科以上学历 | (1)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主持过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优先; (3)有设计工作经验或项目经理优先。 | 40周岁以下 | 面试 | |
11 | 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十二级) | D4 | 1 | 设计学(A1305)、艺术学理论(A130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1)本科阶段要求工业设计或者产品设计专业; (2)有设计工作经验优先; (3)获设计类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奖优先。 | 35周岁以下 | 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 |
12 | 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七级) | D5 | 1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A081404)、制冷及低温工程(A080705)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1)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如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则职称不作要求; (3)有相关企业项目经理经历优先。 | 40周岁以下 | 面试 | |
13 | 汽车与工程机械学院(1人) | 汽车专业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七级或四级) | E | 1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A082304) | 研究生(博士) | (1)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正高职称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2)要求主持过两项以上的省、部级教科研项目,五年以上新能源汽车设计或维修企业工作经历。 | 45周岁以下 | 专业带头人。面试 |
14 | 计算机工程学院(2人) | 智能交通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七级或四级) | F1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A0809)、控制科学与工程(A0811)、交通运输工程(A0823) | 研究生(博士) | (1)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正高职称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2)有丰富智能交通行业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 45周岁以下 | 专业带头人。面试 |
15 | 计算机网络类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七级) | F2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A081203)、网络工程(B08061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1)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2年以上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工作经验; (3)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以下职业资格证书之一:Linux认证工程师(RHCE)、思科认证工程师(CCSP:思科认证资深安全工程师或CCNP:思科认证专家工程师)、微软认证证书(MCSE:Server Infrastructure) | 40周岁以下 | 面试 | |
16 |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人) | 电子、通信类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十级或七级) | G1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A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A0810) | 研究生(博士) | (1)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2)3年以上企业嵌入式系统应用研发、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或院校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获得通信工程师(中级或高级)或无线网优工程师(中级或中级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 1)近两年主持合同额20万以上的企业横向嵌入式系统项目的开发 2)近两年主持市厅级以上的技术开发类项目 3)近两年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以上技能竞赛并获省一等奖(含)以上 | 35周岁以下,具备副高职称的,40周岁以下 | 面试 |
17 | 电子、通信类专业带头人(专业技术七级或四级) | G2 | 1 | 仪器科学与技术(A0804)、 电子科学与技术(A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A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A0811) | 研究生(博士) | (1)副高职称。具备正高职称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2)具有5年以上电子、通信类专业专业课程教学经验; (3)近3年,主持省级(含)以上教科研项目或横向技术开发项目(合同额累计30万以上); (4)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 45岁以下 | 专业带头人。面试 | |
18 | 商贸学院(1人) | 国际贸易类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十级或七级) | H | 1 | 国际贸易学(A020206)、宪法学与行政法学(A030103)、经济法学(A030107) | 研究生(博士) | (1)具备副高以上职称者,学历放宽至本科;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4)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5)具有双硕士学位者优先。 | 45周岁以下 | 专业带头人。面试 |
19 | 教务处(高教研究所)(2人) | 高教研究(专业技术十级) | I | 2 | 高等教育学(A040106)、职业技术教育学(A040108)、教育学原理(A040101)、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比较教育学(A040104)、教育经济学(A040120)、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 | 研究生(博士) | 本硕博专业一致者优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高教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 40周岁以下 | 面试 |
20 | 辅导员(专业技术十二级) | J | 4 | 专业不限 | 硕士以上学位 | (1)中共党员; (2)社会人员:具有2年以上相关学生工作经历,或就读期间担任过校、院(系部)学生会、团总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 2015年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担任过校、院(系部)学生会、团总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 | 35周岁以下 | 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 |
合计 | 26 | ||||||||
说明:1.年龄要求计算截止至2015年3月16日(资格审核结果公布之日)。 2.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3.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本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填写。 | |||||||||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报考岗位及代码(务必填写清楚):
姓 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贴 相 片 (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 ||
现户籍地 | 省 市(县)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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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
所学专业 |
| 学历及学位 |
| ||||
外语水平 |
| 计算机水平 |
| ||||
工作单位 |
| 单位性质 |
| ||||
裸视视力 |
| 矫正视力 |
| 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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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
| 职业资格 |
| 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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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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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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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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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何特 长及 突出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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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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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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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附件3: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婚否 | 籍贯 | 民族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毕业院校 | 毕业 专业 | 最后毕业时间 | 何院校何专业毕业 (本科)(硕士) | 工作经历 |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户口所在地 | 人事关系所在地 | 本人联系 电话 |
学生辅导员 | A | 张三 | 男 | 1984.12 | 中共党员 | XXXXXXXXXXXXXXXXXX | 已婚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 | 汉 | 研究生 | 硕士 | XXXX大学 | 心理学 | 2010.7 | XX年 XX大学 XX专业 本科 XX年 XX大学 XX专业 硕士 | 年 月~ 年 月 XX省XX市XX(单位)从事XX工作 年 月~年 月 XX省XX市XX(单位)从事XX工作 | 讲师 | 2010.7 | XXXXXXXXXXXX | 企业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中国南方人才市场 | XXXXXXXXXXX |
备注: 1、请参照样例认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清晰、完整; 2、部分项目填写要求请查看“批注”; 3、毕业专业要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上一致; 4、没有的则填“无”。 |
附件4:证明(模板)(仅针对辅导员岗位)
证 明
***,性别:*,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是我校**级**专业**班学生,毕业于****年**月。****年**月至****年**月,在我校****(部门)担任****职务。
特此证明
学校或二级学院(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学校或二级学院(系部)学生工作部门盖章:
XXXX年X月X日
备注:
在学校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应聘者,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相应部门公章;
在二级学院(系部)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应聘者,由二级学院(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相应部门公章。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