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电视学校2011年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学校师资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一些相关岗位的专业教师和执业医师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电脑美术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与多媒体技术类专业教师(1名):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熟练使用电脑美术设计、广告设计应用的软件,设计过相应的作品,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二)影视制作、摄影、编导类专业教师(1名):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在相关行业从事过该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校医(1名):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内科或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六年以上从业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遵守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性强,服务意识好,服从管理。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愿意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及相关工作;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三、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相关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广西广播电视学校人事财务科。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广播电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应聘人员所报的信息、资料内容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8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梁子敬
联系电话:0771-2506115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1号广西广播电视学校人事财务科,邮编:530031
五、资格审查
(一)根据岗位需要,由人事财务科对报考者各项条件进行审查。
(二)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反馈给报考人员。并通知参加考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六、面试、试讲、技能考核时间
(一)面试、试讲、技能考核时间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确定并负责通知,请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