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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二次招聘辅导员启事

发布时间:2011-08-02  点击量:1866次  分享至

2011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二次招聘辅导员启事
 
我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辅导员。
 
一、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2011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
4、担任过学校或院(系)的主要学生干部;
5、有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三、待遇:经面试(含笔试)及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为学院流动编制人员,享受相应待遇。
 
四、应聘办法:有意应聘者,请于2011年8月10日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联系办法等材料邮寄或直接送到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应聘材料恕不退回),也可发电子邮件,主题:(姓名)应聘辅导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学院将通知本人来校面试。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510640
联系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020-38457670
学院网址:www.gtcfla.edu.cn/
电子邮件:renshichu@gtcfla.net
 
附件: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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