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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县2010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24  点击量:70597次  分享至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报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荣昌县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6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含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具有学士学位的“985”或“211”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1980年7月31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1975年7月31日出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1965年7月31日出生); 3.往届毕业生须有相应工作经历; 4.其它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0年8月23日~8月2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重庆市荣昌县2010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相关资料发送到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公共服务管理科邮箱(373892072@qq.com)或邮寄至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公共服务管理科(邮编:402460,并请在信封正面左上角注明“考核招聘”字样)。 2.现场报名。 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公共服务管理科(荣昌县昌州街道昌州中段75号2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3—46773305、46773431,联系人:赵勇、文彬。 (三)报名手续 到现场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往届毕业生还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重庆市荣昌县2010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资格初审 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方式 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相关的考核(考核时间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考核合格者依据招聘名额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经考核合格确定的体检对象,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办理招聘手续,用人单位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本科生不得低于8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得低于5年。 六、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荣昌县2010年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2.荣昌县2010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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