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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垫江县公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08  点击量:73923次  分享至

垫江县公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经县人事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9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垫江编办发[2008] 11号批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90名。(详见"垫江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但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本县在编教师不属于招聘范围。
报考普通高中(垫江中学、垫江师范、垫江二中、垫江三中、垫江四中、垫江五中)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地理学科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全县初中、小学、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分文科、理科类专业对口报考,艺体专业毕业生可自选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思想。
3、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4、身体健康。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专业)中的一个专业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专业)竞争分别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毕业生持就读学校出具的有关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层次及是否普通高校师范类学生的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发的应出具学校证明)、《垫江县教育系统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样表见附件二)、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有工作单位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垫江县人事局同县教委根据规定审查,符合资格者予以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5、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8年5月22 日至23 日,到垫江县人事局教育培训科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08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1)《综合基础知识》100分。
(2)学科基础知识100分。分高中和初中小学两类分别命题(报考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考师范类重师大版本《教育学》、《心理学》)。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格条件,由垫江县人事局按规定审查确认。
②"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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