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县2008年下半年公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1-07 点击量:72188次 分享至
垫江县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经县人事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教委下属学校21名,卫生局下属医疗机构17名,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2名(详见“垫江县200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但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教育、卫生岗位本县本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一)教育系统
1、报考普通高中(垫江二中、垫江四中、垫江五中)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2、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分文科、理科类专业对口报考,艺体专业毕业生可自选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卫生系统
1、报考县医院、中医院、卫校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科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取得相应学位,会计专业须是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2、报考中心卫生院或乡镇卫生院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科类专科及以上或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注册,通过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环境化学、环境工程、分析化学专业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工作,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思想。
3、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4、年龄要求见附表(年龄截止时间:2008年6月30日)
5、身体健康。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专业)中的一个专业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专业)竞争分别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联 系 人:夏 雷 张洁
联系电话:(023)74688766
3、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有工作单位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垫江县人事局同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审查,符合资格者予以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5、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8年11月21日到垫江县人事局教育培训科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项。教育系统和环境监测站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教育系统中箐口龙头村校应达到1:2),除特殊岗位、人才急需短缺岗位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卫生系统县级医疗单位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乡镇(中心)卫生院应达到1:2以上。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08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1)《综合基础知识》100分。
(2)专业基础知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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