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非教师(党政教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1-17 点击量:69851次 分享至
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选聘非教师(党政教辅)岗位
网上申报及说明
一、招录程序
(一)申报人资格:须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并取得成绩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
申报岗位截止日期:2009年2月10日。
(二)2009年2月12日,我校根据岗位申报情况,公布入围分数线。
(三)2009年2月16日,我校根据申报者的公务员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岗位需求等条件,确定面试名单。
面试名单按照岗位拟聘人员数量与应聘人员数量以1:5的比例确定。
(四)进入面试名单的应聘人员统一体检、面试。
(五)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备注:
1、申报者符合我校岗位入围分数线,未列入参加第一批面试的,将进入备选名单。如招聘岗位在第一批面试后未确定拟聘人选,我校将通知该岗位备选申报者参加体检、面试。
2、我校岗位申报实行录满为止的原则。招聘岗位如已确定拟聘人选,将不再组织第二次面试;如以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成绩为依据的申报过程中所有岗位已全部录满,则不再组织以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为依据的申报。
二、注意事项
(一)每位申请人可以申报三个岗位。请在岗位列表中选中第一志愿岗位并点击"应聘申请"按钮进入填报界面。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将在第一志愿岗位申请过程中于"次要基本信息﹡"填写。
(二)标﹡项目为必填项目;
(三)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依次填写如下模块:"主要基本信息﹡"、"次要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简历及其它情况说明﹡"、"外语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工作信息"、"培训经历"、"获奖及荣誉称号"、"在校任职"、"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论文/参编教材等情况"。其中,"家庭成员信息"仅限已婚者填写,"工作信息"仅限曾正式参加工作者填写。
(四)每填写完毕一部分信息请点击"保存",之后点击"返回"继续填写下一部分信息(不填写信息的模块,可直接跳过,无需进入模块点击"保存"按钮),当所有各部分信息都填写完毕后再点击"提交"。如果提前点击了"提交",剩余的信息将无法维护。数据只有处于保存态时可以随时登录系统进行维护。
(五)未提交的申报记录再次进行修改,或已提交的申报记录查询申报结果,请在岗位列表中选中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岗位,再点击"申请信息维护"或"申请结果查看",以姓名为用户名,身份证号为密码进行查看。
(六)请尽量选择非高峰时段进行申报,如遇网络繁忙,请稍候重试。
如申报过程中有问题,可发电子邮件至rucstaff@ruc.edu.cn,其中网络技术问题,请发邮件至luohongwen@ruc.edu.cn。
备注:
1、为避免网络风险,确保您的申报成功,在网上招聘系统成功申报岗位后,应将个人简历发送至rucstaff_2009@126.com,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00k,邮件的主题按照以下方式书写:所申报的第一志愿岗位,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如:哲学院教学管理岗位,张三,男,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简历中务必注明所申报的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岗位,以及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包括考试类别、申论分数、行测分数、总分、准考证号)。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直接将简历发送至rucstaff_2009@126.com,内容要求同上。
三、填写说明
(一)主要基本信息
1、本人来源:所有申请者均选择"城镇应届毕业生";
2、籍贯:对于籍贯等有较多选择项的项目,系统提供检索功能,即鼠标点中选择框(根据操作系统和输入法的不同,有的需要在此点回车键),直接输入汉字如"北京",即可检索到相关项目(但此功能因所使用的计算机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差异);
3、参加工作年月:仅限曾有正式就业经历的申报人填写;
4、文化程度:请按照预期能获得的学历层次进行选择;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