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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教育局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2-25  点击量:72425次  分享至

一、招聘计划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事局同意,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5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不受生源范围和户籍的限制。

2、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2006年毕业以来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限嘉兴市生源范围,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辅导、高中地理、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与实习指导教师等职位和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不受生源范围的限制。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期间2次获得二等及以上校级年度奖学金;

(2)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不受生源范围的限制。

报考小学(幼教)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专技工学校等)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一致。 (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

4、以上范围以外的应聘者,招聘范围限定在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与实习指导教师两类。要求: 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课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任职资格或取得相应的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等,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任职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一岗位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有关成绩在海宁教育网和海宁市人才网等媒体公布。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笔试满分为100分。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和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笔试成绩加5分,其他符合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条件的笔试成绩加3分(不重复加分)。

2.面试。

(1)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面试统一由市教育局会同人事部门按招聘岗位分别组织专家评委组进行,形式为说课加提问。对技能课教师、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视岗位需要加试专业实践操作。

(3)说课加提问满分为100分,加试满分为50分。

(4)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招聘职位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经公开报名后可以简化考试程序,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择优招聘。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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