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磐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02 点击量:67699次 分享至
招聘单位(编制性质) | 招聘人数 | 招聘职位 (专业) | 招聘条件 | 户籍要求 |
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自收自支) | 1 | 检测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计量、质量、食品安全专业并从事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男性。 | 磐安 |
1 | 会计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从事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 | 磐安 | |
县防雷设施检测所(自收自支) | 各引进1名 | 测报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气象或防雷专业。 | 不限 |
防雷 | ||||
基本建设投资审价中心(全额事业) | 1 | 计算机管理员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1.1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懂财会、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 磐安 |
大盘山管理局(全额事业) | 1 | 中药材专业技术员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药用植物学、生药学、中药材、植物学(药用植物方向)等专业。 | 不限 |
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全额事业) | 1 | 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员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1.1以后出生);本科学历;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 磐安 |
风景旅游管理局(全额事业) | 1 | 旅游规划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旅游、景观、园林与城市规划等相关专业,具有规划方面的工作经验优先。 | 磐安 |
1 | 旅游管理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营销与策划、酒店管理、旅行社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导游等旅游相关专业;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较强,具有市场营销方面的工作经验优先。 | 磐安 | |
社会福利院(差额事业) | 1 | 会计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具有会计师资格。 | 磐安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额事业) | 1 | 专业技术员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1.1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史、中文等专业。 | 磐安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1 | 工程预决算管理员(全额)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或与之相近(工程咨询、建筑、土木工程、工民建、规划)专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预决算专业工作5年以上;持造价员资格章人员优先。 | 省内 |
新城区管委会 | 1 | 规划管理员(全额)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专业,有村镇建设工程师职称。 | 省内 |
1 | 工程管理员(差额)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建设类专业(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学),有中级以上职称。 | ||
1 | 工程测绘员(差额) | 年龄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专业,有测绘工程师职称。 | ||
广播电视台(全额事业) | 2 | 记者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电视编导、摄像、中文等专业。 | 磐安 |
公证处(自收自支) | 2 | 公证员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的优先录取。 | 市内 |
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全额事业) | 1 | 仲裁员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1.1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参照《2009省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 磐安 |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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