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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江北区交通局公开招聘工程管理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1-14  点击量:66366次  分享至

浙江宁波市江北区交通局公开招聘工程管理人员简章  江北区交通局主要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工程管理人员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江北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 3、本科及以上学历,道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交通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4、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时间:2010年1月21日8:30—17:00 地点:环城北路西段500号江北区交通局3楼办公室三 所需证件、材料:应聘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数3倍的,取消本次招聘。 2、笔试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作文。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5倍(不足5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4、体检、考核 面试后,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5、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其他 1)由于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我局商人事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2)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区交通局87211971;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江北区人事局电话:87668183 3)本简章由江北区交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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