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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浔区2008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工作简章

发布时间:2008-07-19  点击量:66469次  分享至

 南浔区2008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工作简章

 

根据《南浔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浔委办通[2006]46号)文件精神,我区2008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人员9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南浔生源或南浔户籍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农村、社区基层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对于省级优秀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后可以免试;对于党员毕业生、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可加5一7分(符合其中一项的加5分,二项加6分,三项加7分,按百分制计入笔试成绩)。

    三、招聘办法

    采取以各镇为单位推出职位,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各镇统一分配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②报名地点:南浔区机关北大院一楼(南浔镇适园路368号);

③报名时间:2008年7月26日-27日上午8:30-下午4:30;

④报名提交材料: 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原迁出户口簿、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考务费80元。

⑤报名注意事项:

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08年7月25日;

每人限报一个镇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区人力资源局及时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公布各镇考生报名情况,已经报名的考生如需调整填报志愿的,须本人在7月28日一29日上午8:30-下午4:30到南浔区人力资源局人事管理科(区政府北大院四楼)调整填报志愿;

    报考"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如符合事业单位报考条件,可同时报考事业单位。同时报考事业单位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如符合"大学生村官"面试条件,本人愿意的可继续参加"大学生村官"面试。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核减免试对象名额)之比达到3:1开考,不满3:1的,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 7月31日上午8:30-下午4:30

领取准考证地点:南浔区人力资源市场(南浔镇适园路758号)

    2、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

    笔试时间:2008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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