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市教育局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3-10 点击量:74149次 分享至
浙江慈溪市教育局2010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简章
为充实和优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师资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2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指标详见附件。有关招考信息可登录慈溪教育人事网(http://jyrs.cixiedu.net)、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等相关网站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0年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慈溪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0年3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部分岗位面向全省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岗位限招慈溪户籍社会人员和慈溪生源2010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其他岗位限浙江省内户籍。 7、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考生应确定并选择1个学科报名,不得兼报初中、小学教师。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对面向全省招聘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0年3月15日16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到市教育局(白沙路街道文二路 288号)报名。 2、提供报名材料。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和就业协议书、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工种)任职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3、缴纳考试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试费40元。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0年4月15-16日,凭本人身份证、报考发票到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法。 笔试、专业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知识。笔试时间2010年4月17日,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专业(岗位)指标数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实施3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专业(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专业技能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 根据招考(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并列,则以学历高者为拟聘用人员;如学历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拟聘用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按教师素质的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五)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慈溪教育人事网、慈溪人才网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7月31日前未能取得毕业学历,以及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自行解除就业协议。 (二)聘用人员8月上旬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录取资格的名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社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非师范类毕业生截止2012年8月3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慈溪教育人事网站公布。 (五)联系电话:0574-63919019。 慈溪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