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眉市人发〔2008〕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逐步提高事业单位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对部分事业单位空缺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开招聘的人员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性质是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开招聘的条件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任职需要的专业条件。
三、公开招聘的原则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不拘一格选用人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原则。
4、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的原则。
5、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报名
参加报考人员于2008年11月24—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各招聘单位报名进行初审,人事局和招聘单位负责报名 资格审查。报名需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业资格证、职称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考试报名表》可在报 名时领取。
五、考试
1、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要求的,可根据报考者意愿调整(须符合相应职位要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有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时事政治和专业知识。2008年12月12日(周五)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时事政治,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下午14:00—16:00考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参加考试 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需要具备的 基础专业知识、基本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版本和参考资 料。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到临时确定的县级医疗机构进行常规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七、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资格条件等。
八、确定招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选工作,由县人事局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集体确定,并在所报考事业单位公示7天。
九、聘用
县人事局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后,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几点要求
1、各单位除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外,不得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更不得设置歧视性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都可以报名应聘。
2、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岗位。
4、要严密组织,严肃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5、进入面试的考生,自接到面试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县人事局(县劳动大楼三楼)进行学历认证。认证为假学历或国家不承认学历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几点说明
1、本次招聘考试所需经费主要从考试收费中支出。参照公务员考试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用,笔试每名考生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00元,面试每名考生交面试费80元,不足部分由招聘人员的事业单位承担。体检费每人大约200元,由考生个人支付。
2、应聘人员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人员年龄按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4、“三支一扶志愿者”和“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 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工作满1年,考 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5、有关事宜解释权属青神县人事局。
附件1:《
青神县200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青神县人事局
2008
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