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西区2008年教师招考聘用简章
发布时间:2008-05-30 点击量:63991次 分享至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西区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攀枝花市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市第十二中:高中物理教师2人、高中英语教师3人、高中语文教师1人(本科及以上)
2、市第三十五中小:小学语文教师1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大专及以上)
3、区第一幼儿园:幼儿教师1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为人诚实、正直,具有团队精神,未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罚。
(三)务实奉献,进取创新,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
(四)报考人员应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多媒体课件制作基本技能。中学语文、英语专业以及小学、幼儿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岗位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和评为全国、省、市优秀教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08年4月30日)。
三、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可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确属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难以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西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开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西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教育局窗口。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证明报名。2008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相应学籍证明。
(2)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身份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3)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手续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攀价费〔2003〕307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不能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四川攀枝花市特殊教育学校2010年教师招聘信息
下一篇:四川攀枝花市西区公开招考聘用教师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