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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发布时间:2010-05-21  点击量:63033次  分享至

凉山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分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将于2010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公开招聘我处所辖4个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名单见《凉山州事业单位分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等具体要求见《凉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非在职人员),即1980年5月1日后出生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非在职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    报名按凉山州人事局公告规定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了解相关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允许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名项内容。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了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提交资料(资格复审用): (1)《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 60  %,面试成绩占总分的 40 %。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一)      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 2010 年6月19日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的笔试成绩将于7月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州交通局、州公路运输管理处政务公开栏同时公布。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的3天内申请查分。 (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会同笔试成绩通过州交通局、州公路运输管理处政务公开栏公布。 1.资格复审。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州交通局、州公路运输管理处业于面试日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凉山州公路运输管理处进行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面试人员。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统一颁发《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在《面试通知书》上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地点:州交通局八楼会议室。 (三)政策性加分:按凉山州人事局公告规定加分。 五、体检 州交通局汇同州公路运输管理处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们数额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主管部门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州交通局和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空额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州交通局、州公路运输管理处政务公开栏同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惩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州交通局汇同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将近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州运管处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各州交通局或州运管处通知。 九、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省监督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刑事责任。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张雅凉、肖静 联系电话:0834-2190232 监督电话:0834-2190051 十一、本简章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凉山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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