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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09年招聘专任教师启事[成都]

发布时间:2009-03-31  点击量:63323次  分享至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是2006年3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2007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备案(教发函〔2007〕65号文件)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现已迁入成都市龙泉驿区新校区。学院由四川省财政厅主办,在原四川省财政学校基础上建立。1963年建校以来,学院为四川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输送了数万名优秀的财经管理人才。

学院的新校园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占地383亩,建筑面积将达到10.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亿元,有图书26万册,学院实训中心开设了会计综合实验室、模拟法庭、ERP实验室、网络实验室、计算机组装与维护等实习场所。学院具有较完备的现代化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与设备。学院因扩大规模,现在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任教师

二、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方面: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师德高尚。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研究生应有"双证"即毕业证书和学位证),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有高级职称者优先。

3、专业要求:

专业

方向

人数

会计

会计、财务管理

4-7

工商

管理

市场营销

1

企业管理

1

法律

经济法

1

经济学

 

2

金融

 

2

统计学

 

1

体育

专项:网球

1

4、年龄要求:男、女均不超过35岁,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下载并填写应聘表,于2009年4月30日之前发送到scpcfe@163.com,也可到学院人事处现场投递简历。

2、资格审查: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未接到电话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与试讲:学院统一安排面试试讲。

4、聘用:经学院考核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经学院相关程序考核优秀者,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资待遇

1、根据学院制定的工资、课时费等标准发放,享受相关福利。

2、学院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3、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

联系人:王老师胡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42014

学校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西路4111号(218十二公里站下车即到)

学校网址:http://www.scpcfe.cn/test/

电子信箱:scpcfe@163.com

下载应聘登记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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