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并报请上级批准,特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具体招聘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需要,拟招聘
8名学生辅导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重大关键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作风正派。
2、应聘者年龄不超过
30周岁(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应聘者女生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男生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国家重点院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相关学历和学位必须在
2009年7月10日之前获得。
4、应聘者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处理和处理突发事件等能力,能够讲授
“两课”、心理学和相关专业课程并妥善解决学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应聘者应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有担任过班长以上学生干部或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6、应聘者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爱辅导员工作,责任心强。
7、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正确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推进团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的培养工作。
2、对
学生进行日常行为管理,指导学生开展课内外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效推进学风建设工作。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化解矛盾和冲突,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3、落实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扎实开展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4、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5、承担大学生
“两课”、心理学和相关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学生辅导员申报表(在沈航北方科技学院网站下载
nstc.syiae.edu.cn)并附详细个人简历,到北方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陵校区钟楼204室)报名;也可发送至电子邮箱bk_liting@163.com。
2、初审
由学院相关人员组成初审小组,按照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申报者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3、面试
根据初审结果,由初审小组及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名单。
4、院领导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5、聘前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任管理
聘任人员与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签订人事代理协议,聘期为
4年(试用期3个月),聘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继续续聘。工资待遇按照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9年7月5日。
2、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52号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
:8614175913804977677
联系人:李霆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
2009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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