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理工大学2009年12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山西省高等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太原理工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一、指导思想
招聘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我校主要招聘国外著名高校、国内985、211等重点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已毕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部分特定岗位可招聘少量可办理报到手续的已毕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三、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素质,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本科生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博士学位获得者以及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详见招聘计划中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4.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且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
5.具备拟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
2009
年12月7日8:00至2009年12月13日18:00
五、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电话确认的报名方式。
1.投递简历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在报名期内发至
renshi@tyut.edu.cn电 子邮箱中。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太原理工大学二零零九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参看附件二)、身份证、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英语水平、学术水平及获奖证书等电子版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者请在报名结束前(2009年12月13日 下午6:00)主动与学校电话联系,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2.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应聘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在(太原理工大学网站
http://www.tyut.edu.cn)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知考试具体安排。
3.报名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六、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一《太原理工大学二零零九年人员招聘计划》。
七、招聘办法
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学校采取分学历层次区别录用。具体办法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由用人单位采用试讲、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教学、科研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其余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 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要求的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1:3~1:5的比例(具体比例根据招聘岗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面试包括试讲(演讲)、答辩,由评委现场打分。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3.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要求,“大学生村干部”、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参加学校招聘考试,可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和省教育厅的通知,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八、确定拟聘人员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照下列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1.招聘岗位条件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应聘的博士生经用人单位考核通过后,择优确定考核、体检对象,报招聘工作领导组进行考核。
2.招聘岗位条件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本科及以上”的,如有博士研究生应聘, 可根据用人单位对博士生的考核结果选择优先拟聘;如无博士研究生应聘,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加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3.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用985院校、211院校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