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科技局2008年招录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4 点击量:64103次 分享至
为深化科技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科技系统选人用人机制,优化科技队伍人才结构,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太原市人事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招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职位及条件
2008年我局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7名工作人员,其中:全额事业编制人员3人,差额事业编制人员5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39人。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五)具有与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招录简章,或登陆太原市科技信息网(www.tykj.gov.cn)查询。
三、招录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到报名现场(报名地点见简章)索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要对自己填报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出题、考试及阅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科目,各门试卷均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笔试结束后一周内,按应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录计划的1:3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具有与岗位需要相一致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标准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相应的专业能力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四)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底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与考核,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可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太原科技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四、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安排
1、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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