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2008年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6-25 点击量:64359次 分享至
为适应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全市范围公开考选部分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选单位、职位及人数(共42人)
考选单位 |
考选职位 |
考选人数 |
备注 |
区直有关单位 |
文秘 |
18 |
组织分配 |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医师 |
7 |
组织分配 |
会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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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
统计 |
4 |
|
劳动争议仲裁院 |
仲裁员 |
2 |
|
书记员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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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办公室 |
服务业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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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业发展协调办公室 |
金融证券业发展协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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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
和谐社区建设管理 |
1 |
|
安监大队 |
安全监察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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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 |
旅游管理 |
1 |
|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公共资格条件,同时符合相关职位报考条件,方可报考。其中,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报考,符合职位条件要求者,不需参加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
(一)公共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工作扎实,创新意识强,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或潍坊生源地毕业生,国家正式干部,身体健康。
(二)职位条件
1、文秘职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医师职位: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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