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22 点击量:62063次 分享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职位及数额
1.劳动争议仲裁院中文或法律专业人员1名。
2.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土木建筑、道桥或相关专业人员5名。
3.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金融证券管理人员1名。
4.幼儿园教师5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3人,音乐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4.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人员,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劳动争议仲裁院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或中文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土木建筑、道桥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建筑业工作经历。
报考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金融学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英语学科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英语专业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学前教育、音乐学科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音乐学科及普通中专学历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现仍在威海市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8年7月23日至30日。(限每天8:30至17:00)
2.报名地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世纪大厦1楼),联系电话:0631--5980037。
3.报名办法
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派谴证(应届和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提供)和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招考职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报名期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的录用数额,只招考1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幼儿园教师职位缩减的名额,由教育局调整到其他学科,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按要求报考其他学科。
报名时每人须交纳报名费10元,笔试考务费40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另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
四、综合考试
1.笔试
笔试实行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并根据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专业考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须进行专业考试,分为模拟讲课和技能测试。
模拟讲课:同一科目的报考者抽签决定讲课顺序,每人讲课时间在15分钟以内,讲课前30分钟由本人抽签确定讲课题目。一个科目的模拟讲课结束后,由评委按百分制评分,取平均分为模拟讲课得分。同一职位专业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