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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2009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09-11-24  点击量:64280次  分享至

山东交通学院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和下达的增人计划,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5人,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
3、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二级乙等,具备其他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4、身体健康;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范围
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本科生。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本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2.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专业、岗位将应聘资料通过邮箱传至我校人事处(sdjtursc@sina.com,标题为:0902+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姓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12日。

3.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并电话通知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应聘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应聘人员复审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书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63号)的文件精神,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考试的办法
由学校招聘考评组根据不同的专业要求统一组织,按照专业类别分次进行。
笔试:由学校招聘考评组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带入总成绩。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方式为试讲或专业知识答辩。
5.考核体检 信息来源: 师范生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
6.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学校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学校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点一: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7348
地点二:山东交通学院海运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631)5223397
附表:《山东交通学院招聘岗位统计表

山东交通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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