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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密市招考市公安局事业编制法医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06  点击量:66896次  分享至

高密市关于公开招考市公安局事业编制法医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考事业编制法医充实到我市公安队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市公安局事业编制法医3人。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4、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法医专业;
  5、男性,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从事公安工作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7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方法: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有工作单位者)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对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考录过程。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报考者须于10月1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法医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10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成绩于10月14日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布。
  2、面试
  初审合格的全部报考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公安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10月19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成绩于全部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3、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
  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取资格。
  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4个项目,各占25%,采取百分制方法,计算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时间:10月22日上午8:30开始。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于全部考生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六、考核政审、体检、公示
  体能测试达标者全部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对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政审和体检。经考核政审、体检均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若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照学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学历也相同的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对初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录用及录用人员的待遇
  公示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占用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其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市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录工作实行公开,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进行,考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在考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
                         高 密 市 人 事 局
                         高 密 市 公 安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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