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2008年招考人民警察简章
发布时间:2008-02-26 点击量:66544次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和人事部《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08年我市公安机关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77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
6、报考市公安机关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级公安机关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7、具备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7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乡镇机关(不含办事处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包括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在乡镇机关工作的选调生)可以报考,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
我市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08年3月5日-9日。
查询、缴费时间:2008年3月6日-10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w.bzrsks.gov.cn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组织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各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在 2 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滨州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8年3月18日- 22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120元。
报考普通管理职位的人员,不受所学专业的限制;报考专业职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所学专业方面的条件。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 3 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 l 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 2 人以上的,按 1:3 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提出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试考务费、面试费、体能测评和体检费。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或委托他人于3月6日-3月10日(上午8:30-下午17:00)到市政府大楼729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公安部命制,全省使用同一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批。
笔试时间为2008年3月22日-23日:
3月22日下午14∶00-15∶30公安基础知识
3月23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3日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部门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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