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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经济开发区2009年雇员制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24  点击量:66866次  分享至

山东滨州经济开发区2009年公开招考雇员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公安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进一步满足公安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区公安分局招考部分雇员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的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3厘米、体重不低于53.55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46.75公斤。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能录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以后出生) 5、需具备大学专科(第一学历)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到高中。 二、招考职位及名额 共公开招考20人,其中女性2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9年9月24日-25日 上午:8:30——11:45下午:2:00——5:45 (二)报名地点:中海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需带物品: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考务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 由党群部、纪工委、公安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招考程序 1、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测试。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综合素质等。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选取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100元。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每个人的总成绩,按实际招考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 3、考核与体检: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费用自理。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4、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最后研究确定录用人员。雇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主管部门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三年。第一年的月基本工资为13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以后每年递增月工资100元,按照滨编[2007]44号第五章第二十六规定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签订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滨编[2007]44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王聪 联系电话:0543——3181615 详情请登录滨州经济开发区网站:www.bzk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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