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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市2009年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10  点击量:66304次  分享至

辽宁辽阳市2009年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通知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缓解我市农村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辽宁省高校师范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09]5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辽宁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09]62号)文件精神,现将辽阳县、灯塔市乡镇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招计划:本次农村乡镇中小学招聘教师80名,其中辽阳县小学招聘30名;灯塔市初中招聘20名,小学招聘30名。 二、招聘对象。有以下要求: 1、本市户口 2、师范类毕业生 3、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 4、2007-2009年未就业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 5、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4、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和工作能力; 5、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考试录用的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2日—8月14日 2、报名地点:辽阳市第七中学 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报到证等原件,需持所在院校或系推荐函(学历证明);近期同版免冠3.3CM(一寸)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 3、考试 (1)笔试。主要考察作为教师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要求应聘者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及现代教学方法、手段,分析、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2)面试。从笔试成绩中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通过“说课”的方式来考查应聘者的适应岗位要求的标准和能力。 4、录取原则 (1)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两者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笔试、面试之和为应聘者最终成绩。 (2)考生依据成绩由高及低按招聘计划依次录取。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4)被录用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依据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天,如发现拟聘用人选有不符合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被聘资格。 五、聘用人员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进入人才市场。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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