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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山区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30  点击量:58476次  分享至

庐山区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根据《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庐山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公开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创造有利于人尽其才、学以致用的用人机制。

二、选调、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9名,有关职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选调、招聘的人员管理和待遇

经考试考核选调的公务员,按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享受公务员待遇。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庐府办发[2002]12号文件规定,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赣人发[2001]52号文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一律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新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区内不得调动和借用,否则,视同自动离岗予以辞退。如调出区外,按违约年限每年须缴纳违约金5000元。

四、考试考核相应方法和内容

1、考试

这次选调、招聘人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①笔试:行政职能测试。

笔试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公榜。

②面试:专业知识、实践操作能力和基本素质。

面试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考核

①通过查阅档案,考核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情况。

②通过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考核其现实表现,确定是否具备相应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思想品德要求。

五、考试考核聘用程序

1、发表公告。通过九江人才网、庐山区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考试考核原则、计划、对象和条件、考试内容和范围、报考时间、地点及所需证件和材料等。

2、报名。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报名地点设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报名时必须提供下述证件和材料:

①毕业生持省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发的有效《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可持高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和毕业证。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和相关证书的原件。

②近期同底1寸彩照4张。

③报考费60元。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经区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准考证。

4、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必须达到招聘计划的1:3的比例,如果未达到此比例,由领导小组重新调整计划,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出来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张榜公布。

5、面试。根据笔试公榜名单,按招聘计划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专业面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并张榜公布。

6、两榜公布后,区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和考核名单,并组织体检和考核。

7、考核和体检结束后,区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试用手续,招聘工作结束。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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