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才信息
发布时间:2008-01-17 点击量:59624次 分享至
为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吴江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自愿从事所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和要求;
6.符合《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规定;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1月26日9:00-15:00;地点:苏州市国际博览中心(苏州市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博览广场)。
(2)个人邮寄材料报名:在1月31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报名材料寄至吴江市人事局综合管理科(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鲈乡南路1868号世纪大厦705室,邮编215200);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报名材料寄至吴江市卫生局人事科(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鲈乡南路1868号世纪大厦1310室,邮编215200)。
2.报名时提供材料(复印件):
(1) 填写《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请填写《吴江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学生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规定的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自荐书1份及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
三、考试、考核
考试和考核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工作,市纪检、人事部门负责监督与指导工作。
四、体检、公示
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按拟招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在中国吴江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示7天,因体检、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和考核情况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其中2008年应届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凭毕业证书、报到证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六、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其他
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招聘具体详见《吴江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
本简章由吴江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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