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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交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05  点击量:59729次  分享至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交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交通人才队伍,促进宿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宿迁市人事局、交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交通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未就业人员户籍不限,已就业人员户籍限市区范围内;

4、身体健康;

5、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专业

招聘人数

市交通局下属

事业单位

船舶和机械制造类

1

法律类

2

汉语(教育)类及相近专业

3

人力资源类

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8年12月3日-12月4日到宿迁市交通局政治处报名(市交通局办公大楼410房间),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者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3张。报名者填写《宿迁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和市交通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人员中按计划招聘总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从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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