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聘对外汉语教师(派遣)公告
一、招聘岗位
国际教育学院对外汉语教师1名
二、岗位要求
1、热心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全职工作;
2、具有对外汉语教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和学位。已获教师资格证、国家“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者优先考虑。
3、英语应达到大学英语6级,口语水平较好。
4. 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无明显方言口音;口齿清晰;有较强表达能力和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
5.年龄23——35岁之间,身体健康。
三、岗位职责
1、承担留学生汉语教学工作,每周12—15课时;
2、负责留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3、协助解决留学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性质
录用人员实行人才派遣,与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签定人才派遣聘用合同。教学效果良好的可以优先续聘。
五、招聘方式
1、网上公开招聘。
2、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在招聘截止日期后两周内由学院组织业务素质考核,若两周内未接到面试通知说明未通过初步审核,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3、由学院组织考核小组进行业务能力考核。
六、聘用待遇
本岗位为合同制对外汉语教师,解决住宿,支付协议工资,缴纳医疗、养老等保险。
应聘人员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同制对外汉语教师申请表》(注:申请表请向刘老师
nancyli@yahoo.cn索取),注明应聘岗位。
为避免因网络故障导致电子简历丢失,请尽量选择投递书面材料(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同制对外汉语教师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学能力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如无特殊说明应聘材料均不退还。
如不方便书面投递或邮寄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简历。
招聘截止时间:2009年6月20日
联系人:国教院刘老师
地址:南航明故宫校区综合楼1001房间
电话:025-84893915 电子信箱:
nancyli@yahoo.cn 书面简历投递地址: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航国际教育学院(明故宫校区综合楼1001房间)
邮编:2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