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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林牧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6-19  点击量:55967次  分享至

大丰市林牧业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大丰市林业工作站、果树技术指导站、畜牧兽医站、林场隶属于大丰市林牧业局,均为全民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7名,具体为: 大丰市林业工作站1名; 大丰市果树技术指导站1名; 大丰市林场2名; 大丰市畜牧兽医站3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应聘林业工作站、果树技术指导站及林场的人员应为林学(含林业植保,进林场可含生物技术)专业;应聘畜牧兽医站的人员应为兽医(含动物医学、动物检疫)专业。凡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有相应的学位。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录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大丰市人事局、大丰市林牧业局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6日至2009年7月7日。 2、报名地点:大丰市人才市场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缴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课目:公共基础知识(50%)和写作(50%),考试范围参考《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2009年新大纲》(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2)笔试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1:3,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丰市人事局、大丰市林牧业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写作成绩高的入围)。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大丰市林牧业局审核后报大丰市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经大丰市林牧业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应聘者服务期须5年以上。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录取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五、联系方式 大丰市人事局联系电话:0515-83929231 大丰市林牧业局联系电话:0515-83513405     大丰市人事局 大丰市林牧业局 200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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